名称:符氏源寿公教育互助计划。
筹建时间:2025 年 8 月 10 日。
性质:由符氏源寿公后裔宗亲自愿参与的内部教育互助安排,不是依法登记的基金会、慈善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,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。
宗旨:秉承崇文重教、扶危济困的家族传统,以资金援助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,激励后裔子弟勤奋学习、努力成才。
原则:公开 · 公平 · 公正,所有事务接受全体宗亲监督。
第一条 名称
本内部互助安排名称为:符氏源寿公教育互助计划(以下简称“本计划”)。“教育基金”仅作为网站历史名称使用,不表示本计划是依法登记的基金会。
第二条 性质与边界
本计划仅供经身份审核的符氏源寿公后裔宗亲自愿参与,不是依法登记的基金会、慈善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,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,不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募集财物。
第三条 宗旨
秉承崇文重教、扶危济困的家族传统,通过资金援助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,激励符氏源寿公后裔子弟勤奋学习、努力成才,为家族培养优秀人才,增强家族凝聚力,促进家族长远兴旺。
第四条 原则
本计划遵循自愿、量力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不摊派、不返利、不承诺投资收益,内部事务接受参与宗亲监督。
第五条 资金来源
第六条 互助款管理
第七条 申请人资格
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第八条 资助与奖励类别与标准
具体标准由宗亲议事小组根据当期互助款余额提出,经理事会议确认后在宗亲内部公布;任何标准均不构成对申请人的固定给付承诺。
面向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、难以负担学杂费和生活费,但学习态度端正的在校学生。困难情况需由所在村(居)委会出具书面证明,或经议事小组派员实地走访核实认可。
资助金额:根据困难程度、就读阶段和当期余额,由议事小组集体评议并报宗亲会议确认。
当年高考中被高等院校统一招生正式录取的符氏学子,凭录取通知书可获一次性奖励:
| 录取层次 | 奖励金额 |
|---|---|
| 专科院校 | 500 元 |
| 本科院校 | 1000 元 |
| “211 工程”及以上重点大学 (含“985 工程”、双一流大学) | 1500 元 |
| 清华大学、北京大学 | 3000 元 |
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、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重要奖项、表彰,或在德智体美劳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者。
奖励金额:由议事小组结合当期余额另行评议并报宗亲会议确认。
第九条 宗亲议事小组
本计划由宗亲会议推选的议事小组负责日常协调。议事小组是内部事务协调机制,不以社会组织名义对外开展活动。
第十条 监督人员
由宗亲会议另行推选监督人员,核查收支、凭证及规则执行情况,并向参与宗亲通报。
第十一条 申请流程
第十二条 评审流程
第十三条 发放仪式
择期在符氏源寿公祠或家族聚会上举行助学金、奖学金发放仪式,以示鼓励和表彰,弘扬家族重学之风。
第十四条 标准调整机制
议事小组应根据互助款余额、申请人数和实际需要提出调整方案,经宗亲会议确认后在内部公布。余额不足时可降低、延期或暂停发放,并说明原因。
第十五条 章程修改
本章程的修改,须由管理委员会提出草案,并经宗亲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生效。
第十六条 解释与争议
本规则由宗亲会议负责解释;对账目、申请或发放有异议的,可向监督人员提出并由宗亲会议复核。
第十七条 生效日期
本章程自宗亲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,具体日期待定。